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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关注 | 聚焦2020年上半年全国装配式建筑政策及行业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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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关注 | 聚焦2020年上半年全国装配式建筑政策及行业走势

发布日期:2020-10-10 作者: 点击:

一、政策导向

住建部联合国家发改委发布两项重磅文件,住建部联合发改委印发《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和住建部联合发改委印发《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


《指导意见》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程咨询服务市场化、专业化快速发展,形成了投资咨询、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造价、项目管理等咨询服务业态。随着我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水平逐步提高,为更好地实现投资建设意图,投资者或建设单位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决策、工程建设、项目运营过程中,对综合性、跨阶段、一体化的咨询服务需求日益增强。这种需求与现行制度造成的单项服务供给模式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因此,有必要创新咨询服务组织实施方式,大力发展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满足委托方多样化需求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


《办法》明确规定,主要工程材料、设备、人工价格与招标时基期价相比,波动幅度超过合同约定幅度的部分,风险由建设单位承担。


国家人社部:装配式建筑施工员:在装配式建筑施工过程中从事构件安装、进度控制和项目现场协调的人员

2020年2月25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统计局办公室印发《关于发布智能制造工程技术人员等职业信息的通知》,通知提到:装配式建筑施工员定义:在装配式建筑施工过程中从事构件安装、进度控制和项目现场协调的人员。装配式建筑施工员主要工作任务:1.编制装配式建筑预制构件现场安装方案;2.负责预制构件现场堆放;3.负责现场构件定位放线、标高测定、吊装、安装、调平、校正;4.负责构件的临时支撑;5.负责外墙、内墙构件的砂浆密封和套筒灌浆连接;6.负责构件吊装后的吊点切割和抹平;7.负责构件表面预埋件凹槽部位的处理;8.负责施工现场进度的控制和有关单位的沟通协调。


国家卫健委、住建部:新冠肺炎应急救治设施鼓励优先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


2020年2月8日,国家卫健委、国家住建部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救治设施设计导则(试行)》。


其中建议:新冠肺炎应急救治设施鼓励优先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新建工程项目宜采用整体式、模块化结构。结构形式选择优先考虑轻型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2020年2月27日,国家卫健委、国家住建部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救治设施负压病区建筑设计导则(试行)》其中建议:新冠肺炎应急救治设施负压病区结构形式选择宜采用装配式钢结构等轻型结构。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配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开展了2019年度全国装配式建筑发展情况统计工作


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新开工装配式建筑4.2亿m²,较2018年增长45%,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约为13.4%。2019年全国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较2018年增长45%,近4年年均增长率为55%。总的来看,近年来装配式建筑呈现良好发展态势,在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城乡建设领域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管理暂行办法》


2020年5月1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管理暂行办法》表示,各地要以更好更快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为导向,切实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运行管理相关各方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同,持续完善系统功能,落实各项改革措施,做好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等相关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着力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程网上办理,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加快形成网上网下一体化审批和管理体系,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和工程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

二、地方扶持

1、北京

目标:继续稳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工作,力争2020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0%以上。

扶持:预制率不低于40%的住宅项目,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实施的装配率不低于70%且预制率不低于50%时的项目,和自愿实施的,装配率不低于50%,且建筑高度在60米(含)以下时预制率不低于40%、建筑高度在60米以上时预制率不低于20%的项目,均给予180元/平方米的奖励资金。绿色建筑单个项目最高奖800万。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


2、天津

目标:到2020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将达30%以上,重点推进地区实施比例达到100%,建成国家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

——《天津市装配式建筑“十三五”发展规划》

补贴:鼓励企业建设高等级装配式建筑项目。按照《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51129-2017),A级装配式建筑50元/平方米,单个项目补贴总额不超过100万元;AA级装配式建筑项目100元/平方米,单个项目补贴总额不超过200万元;AAA级装配式建筑项目200元/平方米,单个项目补贴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促进绿色发展暂行办法》


3、河北

目标:城镇新建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85%以上;装配式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0%以上。

——2020年全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和装配式建筑

目标:以唐山市、沧州市为试点市,开展为期3年的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试点市要制定工作方案,每年新建不少于5万平方米钢结构装配式住宅。

扶持:加大装配式建筑扶持政策落实力度,积极支持钢结构装配式住宅项目建设,提升开发建设单位内生动力。试点市要在现有装配式建筑各项扶持政策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对钢结构装配式住宅项目在土地供应、税费减免、金融信贷支持、降低预售条件及预售资金监管标准、监管资金留存比例等方面的支持政策。

——关于推动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的通知


①石家庄市

目标:2020年起,桥西区、裕华区、长安区、新华区、高新区新建建筑面积40%以上采用装配式建造,鹿泉区、栾城区、菜城区、正定县(含 正定新区)、平山县新建建筑面积30%以上采用装配式建造,其他县 (市、区)新建建筑面积20%以上采用装配式建造。扶持:享受新建商品房预(销)售价格申报和提前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优惠政策;装配式建筑奖励的不计入容积率面积,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及城建配套费用。

——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工作的通知


②保定市

目标:2020年起,中心城区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5%以上,其他县(市)、白沟新城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20%以上。

——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目标:到2025年,全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40%。其中,重点规划区域主城区按照城区范围内新建建筑面积总量的50%实施装配式建筑;满城区、清苑区、徐水区、涿州市、高碑店市、白沟新城、安国市按照城区范围内新建建筑面积总量的40%实施装配式建筑;结合阜平县及望都县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利好优势,规划打造阜平县、望都县为保定市装配式建筑示范县(市),阜平县及望都县城区范围内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40%;其他县城区范围内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20%。展望到2035年,全面推广装配式建筑技术,全市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60%。

——《保定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0-2025)


③衡水市

目标:2020年衡水桃城区、冀州区、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统称主城区)装配式建筑占城镇新建筑面积比例要达到25%以上,其他县(市)装配式建筑占城镇新建筑面积比例要达到20%以上。

——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


④邢台市

目标:全市范围内2020年度办理施工许可新开工项目中装配式建筑占比达到20%以上。


扶持:可优先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的建设项目应较其它项目先行开工建设。

——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装配式建筑工作的通知


⑤张家口市

目标:2020年各县(区)、管理区、经开区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占城镇新建建筑面积比例均要达到20%以上。鼓励非装配式建筑项目在设计中采用预制楼梯、叠合楼板、预制阳台和隔墙板。

——张家口加快推进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工作


⑥定州市

目标:2020年城镇新建建筑项目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0%以上(根据国家、省目标要求适时调整)。在技术条件成熟和满足使用功能需要的情况下,政府投资或主导的公共建筑项目—般应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政府投资或主导的棚户区改造项目,要安排不低于5%的项目开展装配式建筑规模化示范。

扶持:优先保障用地;容积率奖励;税费优惠政策;2020年底前,对新开工建设的城镇装配式商品住宅(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间为准)和农村居民自建装配式住房项目(以竣工时间为准),由政府按照20元/平方米予以补贴,单个项目补贴不超过30万元。

——《关于推进全市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


4、上海

扶持:本次修订装配式建筑项目按照评价标准调整补贴方式,对评价等级达到AA的,补贴每平方米60元,达到AAA的每平方米补贴100元,同时将建筑规模要求放宽为1万平方米以上。

——《上海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项目专项扶持办法》


5、江苏

目标: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确保2020年底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30%。

目标:2020年底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30%;新增装配化装修和人才培训两个预期性指标。发挥示范城市引领作用,鼓励已通过评估验收的和正在创建的国家、省级示范城市结合实际制定更高的年度目标。有序提高新立项公共建筑、市政工程集成应用BIM比例和成品住房比例。着手谋划“十四五”发展目标。

——《全省建筑产业现代化2020年工作要点》


①南京

目标:至2020年12月31日。明确到2020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以上,住宅建筑成品住房交付比例达到50%以上。

——《南京市关于进一步明确装配式建筑指标控制及奖励政策执行等相关事项的通知》


②无锡

目标:在新地块的出让条件中明确装配式建筑比例要求,2020年全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比例要达到30%以上。

——《2020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要点》


6、安徽

目标:到2020年末,各设区的市普遍培育或引进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全省培育10个左右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产能达到1000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占到新建建筑面枳的15%,到2025年,各设区的市培育或引进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不少于3家,并形成集设计、生产、施工于一体的装配式建筑企业;全省培育50个以上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3-5个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区,产能达到5000万平方米,装配建筑占到新建建筑面积的30%,基本形成立足安徽、面向长三角的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扶持:用地保障;财政扶持;金融支持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的意见


①合肥市

目标:2020年全市装配式建筑规模力争达到1000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力争达到20%,其中重点推进区域(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瑶海区、经开区、高新区、新站区)、积极推进区域(安徽巢湖经开区、巢湖市、肥西县、肥东县、长丰县、庐江县)2020年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分别不低于80万平方米、50万平方米。

扶持:落实容积率奖励;优化保证金缴纳方式;强化财税金融扶持。

——合肥市2020年装配式建筑工作要点


②亳州市

扶持:对新建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按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土地费用)的1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600万元;鼓励本地企业向装配式建筑企业转型,亳州市企业在市域内承接装配式建筑项目,装配率达到50%以上的,按每平方米30元给予奖励,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600万元。

——亳州市进一步培育和壮大建筑业企业的若干措施


7、重庆

目标:确保2020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5%以上,主城区达到30%以上;培育现代建筑产业园,完善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支持申报3-5个国家级示范基地、1-2个国家级示范城市。

扶持:制定出台将装配式建筑相关要求纳入土地出让条件、装配式建筑商品房预售的具体管理细则,确保配套政策落地见效。

——《2020年建设科技与对外合作工作要点》


8、广东

目标:推动各地认真落实粤府办(2017)28号文要求,摸清底数,压实目标责任,加快项目开工建设,确保完成省政府确定的2020年装配式建筑发展目标,全省新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5%以上;推动有条件的城市发展钢结构住宅;建立装配式建筑发展情况定期公布制度,2020年底前,开展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实施评估。

——2020年全省建筑节能和建设科技与信息化工作要点


①深圳市

2020年4月22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出台《深圳市装配式建筑政策解读与项目》指导文件(2020年第一版),内容进一步明确了深圳市装配式建筑实施流程关键环节和规范,对取得用地规划许可的各类建筑实施细则进行了划分和标注。2020年3月6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装配式实施范围和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深建设【2020】1号),再次对装配式建筑实施范围和相关要求做了明确规定。


②中山市

扶持:对符合条件自愿采用装配式建筑的项目,达到广东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J/T 15-163-2019)评价等级为基本级、A级、AA级、 AAA级的,分别奖励项目总建筑面积2.7%、2.8%、2.9%、3.0%的不计容建筑面积。在同一宗土地内,奖励不计容建筑面积累计不得超过实施装配式建筑总面积的3%,同时累计不超过5000平方米。

——《关于装配式建筑项目实施建筑面积奖励措施的通知》


③清远市

目标:重点推进地区(包括清城区和清新区),2020年年底前,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5%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30%以上;2025年年底前,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50%以上。

扶持:强化规划引领;优化审批;加强用地政策支持;加强财税支持;加大金融支持。

——清远市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


9、河南

扶持:优先安排建设用地;对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装配式商品住房的,贷款额度最高可上浮20%;外墙预制部分的建筑面积(不超过规划地上总建筑面积的3%)不计入成交地块的容积率;按规定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对装配式建筑技术人才和产业工人参加培训、评价和考核认定等符合条件的给予补贴;适时开展装配式建筑财政、金融、税收、规划审批、土地审批、交通运输等支持政策执行情况回头看活动,确保政策落地。

——《关于支持建筑业转型发展的十条意见》


濮阳市

目标:着力推进装配式建筑的发展。实现到2020年年底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20%以上(单体建筑装配率不低于50%,下同)。其中,华龙区、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房建工程项目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0%以上;濮阳县、清丰县、南乐县、范县、台前县房建工程项目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不低于20%。

扶持:用地保障;金融支持;评优评先奖励;交通保障;在濮注册的装配式建筑生产企业年度新增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由受益财政按50%比例奖励企业。开发企业、建筑企业采用装配式建筑且建筑装配率在50%以上的(含50%),两年内由受益财政按企业年度缴纳所得税税款地方留成部分的10%奖励企业。

——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


10、黑龙江

目标:拓展培育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提高基地覆盖率,发挥产业支撑作用。全年力争推广装配式建筑不少于30万平方米。齐牡佳大等有条件的市地,力争年度推广装配建筑面积超过全省年度目标的20%。

——《2020年全省建设标准和科技工作要点》


11、湖北

目标:全省建筑业总产值力争继续保持全国前列、中部第一,全省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900万平方米。

——2020年全省建筑市场监管工作要点


武汉市

目标:全市新幵工装配式建筑的面积不小于400万平方米,力争达到450万平方米。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工程示范。各区确定的装配式建筑工程示范不得少于2个。

——武汉市2020年发展装配式建筑工作要点


12、湖南

目标:城镇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施工执行率达到70%以上,城镇新增绿色建筑竣工面积占新增民用民用建筑竣工面积比例为60%以上,城镇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0%以上;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按照《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范》达标合格50%以上。

——《湖南省“绿色住建”发展规划(2020-2025年)》


怀化市

目标: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0%以上。下列工程项目须采用装配式建筑,并达到《湖南省绿色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中装配率要求:1、居住建筑:包括普通住宅、公寓楼、集体宿舍、独栋住宅等。2、公共建筑:包括办公、教学、医院、宾馆、写字楼等以及适合钢结构的大跨度公共建筑。3、工业建筑:包括标准厂房和仓库等。4、适合于工厂预制的地下综合管廊、城市道路、市政桥梁和园林绿化的辅助设施等市政公用设施工程项目。

——《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


13、山东

目标: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应符合山东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要求,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在2020年内开工建设,钢结构装配式住宅项目优先列为示范;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应符合《被动式超低能耗绿色建筑技术导则》和《山东省被动式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要求,居住建筑规模不低于5000平方米,公共建筑规模不低于3000平方米。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0年装配式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示范计划任务的通知》


目标:2020-2021年,全省新建钢结构装配式住宅200万平方米以上,其中济南、枣庄、烟台、潍坊、济宁、口照、临沂、聊城、菏泽9个设区市级淄博淄川等重点推广地区150万平方米以上,培育5家以上钢结构装配式建筑龙头企业,推动建设1个型钢部件标准化生产基地和3个以上钢结构装配式住宅产业园区,探索形成健全有效的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发展机制。


扶持:纳入供地方案;纳入绿色金融重点支持范围;容积率奖励;在大气污染Ⅱ级及以下应急响应措施发布时,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工程不予停工;优先推荐国家、省有关奖项评选。

——关于推动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发展的实施意见


①青岛市

目标:2021~2022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40%,装配式建筑单体装配率不低于50%。2023~2025年,推进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应用,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50%,装配式建筑装配率不低于50%,推进装配式建筑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示范引领。

——青岛市绿色建筑与超低能耗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1-2025)


②济宁市

目标:2020年,市城市规划区和所属县(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分别达到25%、15%以上。在全市范围强制推广应用预制楼梯板、预制叠合楼板、预制内墙板。在全市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任城区、充州区、曲阜市、邹城市、金乡县、嘉祥县、高新区、太白湖新区、经开区等9个县市区为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地区,其他县为一般推广地区。到2020年底,试点地区钢结构装配式住宅累计面积各不少于2万平方米;鼓励其他地区新建商品住宅和政府投资或主导的新建住宅项目采用钢结构装配式建设。

——《2020年济宁市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工作要点和任务分解方案》

目标:2020年,初步建立符合济宁市实际的钢结构装配式住宅技术标准体系、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培育一批大型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工程总承包企业,形成完善的钢结构装配式住宅产业链条。到2021年,全市新建钢结构装配式住宅20万平方米以上。

扶持:可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容积率奖励;列为市级示范项目且装配率达到50%以上的建设项目,市财政每平方米给予100元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300万元)。预评价装配率达到60%以上的装配式建筑建设项目,可采用邀请招标;商品房预售资金减半监管;装配式建筑项目工程质量保证金计取基数扣除预制构件价值部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减半征收。

——《济宁市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方案》


③临沂市

目标:严格按照政府投资建设的各类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必须使用装配式建筑;学校、医院、幼儿园等公共建筑项目全部推广钢结构装配式建筑;中心城区、各县商品房住宅开发建设项目,分别按照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不少于25%、15%落实。

——临沂落实2020年度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任务目标和工作要求


④潍坊市

目标:2020年,打造装配式建筑小镇(示范园区),不断提升装配式建筑应用范围和应用比例,年内完成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110万平方米。

——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工作方案

目标:以下新建项目全面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进行规划、设计、建设, 优先应用预制楼梯、预制内外墙板、预制楼板(含预制叠合楼板)等成熟技术:政府投资或政府投资为主的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项目;规划地上总建筑面积大于5000平方米的学校、幼儿园、医院等教育医疗设施项目;规划地上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的商业、办公等公共建筑项目; 规划地上总建筑面积大于50000平方米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一定比例(2020年各区、市属各幵发区25%,县市15%,以后每年原则上按不低于2%比例递增,具体由各县市区、市属各幵发区确定)。

——《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


14、海南

目标:到2022年底,各市县年度商品住宅实施计划项目中,采用装配式 方式建造的比例应不低于80%。

扶持:容积率激励措施;享受制造业、科技创新、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


15、宁夏

目标:到2020年底,装配式建筑占城镇同期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0%, 其中重点推进地区达到15%以上,积极推进地区达到10%以上,鼓励推进地区达到5%以上。

——《关于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工作的通知》


16、山西

目标:设区城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5%,其中太原市、大同市达到25%。

——2020年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


太原市

目标:政府投资项目,包括保障性住房、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及桥梁、综合管廊等市政基础设施应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以招拍挂方式取得地上建筑规模10万平方米(含)以上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应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

——关于进一步加强太原市装配式建筑工作的通知


17、四川

目标:2020年,全省新开工装配式建筑4600万平方米。成都3000万平方米、广安120万平方米、乐山120万平方米、眉山120万平方米、绵阳120万平方米、宜宾120万平方米、 泸州80万平方米、凉山80万平方米、德阳80万平方米、内江80万平方米;其他市(州)在年度新建建筑中明确一定比例的装配式建筑,单体建筑装配率不得低于30%。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城市开工建设1~2个钢结构装配式住宅示范项目。全省新增10个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2020年全省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要点

目标:全省新开工装配式建筑4600万平方米,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20%以上。

——2020年全省建筑管理工作要点


绵阳市

目标:至2022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30%以上。

扶持:在用地保障、税收信贷、工程定价、部品部件运输等方面予以政策扶持。

——关于促进绵阳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18、西安

目标:2020年招拍挂土地中要有不低于30%的土地,明确出让条件为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设,以后每年度增长不低于5%。2020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重点推进区域要达到100%,积极推进区域不低于50%,鼓励推进区域不低于30%,装配率均不低于20%。新建保障性住房项目、城改拆迁安置房项目和政府性资金投资项目、国有企业全额投资的房建工程、农村新型墙体材料示范项目应全部采用装配式且装配率不低于30%。

——关于2019年装配式建筑工作推进情况通报


19、甘肃

目标:政府投资或主导的文化、教育、办公、卫生、体育等公共建筑, 以及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和城市综合管廊等项目应率先采用装配式建筑。鼓励商品住宅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建造。大跨度、大空间、100米以上的超高层建筑、市政桥梁和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 积极推广应用装配式钢结构。

扶持:重点在财政资金奖励、用地保障、容积率奖励、优先办理预售许可、销售价格、税费优惠、科研专项资金等方面出台支持政策。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工作的通知


20、福建

目标:2020年大力推广预制内外墙板、楼梯板、楼板“三板”,积极在市政道路工程推广预制路缘石、预制检查井等构件,在城市桥梁、大型公共建筑、农村住宅推广钢结构,鼓励框架结构工程项目稳步推广预制竖向受力构件。

——关于落实建筑业重点工作的通知


厦门市

目标:到2025年底,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以取得土地出让的时间为界,下同)建筑的建筑面积比例达到国务院、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培育一批设计、施工、部品部件生产规模化企业,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专业化技能队伍。

扶持:预售办理;贷款优惠;信用鼓励;评优倾斜;税收优惠。

——厦门市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意见


21、辽宁

目标:到2020年底,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力争达到20%以上,其中沈阳市力争达到35%以上,大连市力争达到25%以上,其他城市力争达到10%以上。到2025年底,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力争达到35%以上,其中沈阳市力争达到50%以上,大连市力争达到40%以上,其他城市力争达到30%以上。

扶持:各地区应在新建民用建筑建设用地规划条件、项目建设条件中明确装配式建筑比例、装配率、评价等级等要求,在施工图审查和竣工验收备案环节予以把关。对被评定为省级及以上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示范项目的建筑业企业,在类似项目招标时应设置加分条件,鼓励市县政府制定相应的奖励政策。

——《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22、松原

扶持:1.对自主采用装配式建筑且装配率50%以上(含50%)的住宅项目,给予不超过实施装配式建造的单体规划建筑面积之和3%的面积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多不超过500平方米。

2.装配率标准:主体结构部分的评分值不低于20分;围护墙和内隔墙部分的评分值不低于10分;采用全装修;装配率应不低于50%。

3.奖励建筑面积的性质应为住宅,不纳入预售范围,奖励面积可不计入成交地块的容积率核算相关费用。

4.对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参与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的开发和施工单位,可优先办理相关资质、资质升级、续期、预售许可等相关手续。优先推荐装配式建筑参与评优评奖。

——《扶持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23、江西

扶持:1.各地要积极推广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在保障性住房、搬迁安置房、商品住宅等方面的应用,明确具体建设比例。

2.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钢结构装配式住宅,支持有条件的项目进行规模化示范。

3.鼓励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采用钢结构装配式建造方式,因地制宜引导农村居民自建住房采用轻钢结构装配式建造方式。

4.南昌市、九江市、赣州市、抚州市、宜春市、新余市等作为省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城市,要制定本地区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并上报省厅,要在政策机制、技术创新、产业培育、人才培养等方面先试先行,及时总结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

——《关于加快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的通知》


24、贵州

目标:到2020年底,全省培育10个以上国家级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20个以上省级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建成5个以上国家级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10个以上省级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3个以上装配式建筑科研创新基地,培育一批龙头骨干企业形成产业联盟,培育1个以上国家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全省采用装配式建造的项目建筑面积不少于500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0%以上,积极推进地区达到15%以上,鼓励推进地区达到10%以上。

扶持:对列入新型建筑建材业发展规划的重点园区和重大项目,优先安排土地指标,优先在城乡总体规划中落实用地布局。对投资额5亿元以上的项目,由省级直接安排下达年度计划指标,各市(州)政府和贵安新区管委会统筹优先保障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实行“点供”。

——贵州省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三年行动计划


25、青海

目标:指导西宁、海东市出台推广装配式建筑的具体政策,加大对青南地区钢结构装配式建筑推广应用力度,组织编制《青海省轻钢结构住宅技术导则》,结合农房抗震改造试点,加大对农牧区钢结构装配式建筑推广应用力度,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

——《2020年青海省建筑业工作要点》


26、云南

目标:1.扎实推进云南省绿色装配式建筑高质量发展,云南省具备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建筑“四新”研发和生产能力的企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法人单位即可申报;

2.符合装配式主体结构、围护墙、内隔墙、装饰装修和设备管线的部品部件即可。

——《开展绿色装配式建筑四新技术与建材推广目录申报工作》


27、广西

目标:到2020年,培育6家智能制造企业和数字工厂;到2025年培育15 家智能制造企业和数字工厂。试点城市全面应用装配式建筑。力争用10 年左右的时间,使全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

扶持:加强政策用地支持;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加大财政资金支持。

——《关于支持广西新型装配式建筑材料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28、新疆

目标:到2020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积极推进地区达到15%以上,鼓励推进地区达到10%以上。到2025年,全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


29、西藏

到2020年,全区培育2家以上有一定竞争力的本土装配式建筑企业,引进3家以上国内装配式建筑龙头企业;建成4个以上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其中,拉萨市要完成2个以上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建设,日喀则市要完成1个以上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建设。


30、内蒙古

目标:2020年,全区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0%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50%以上,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5%以上,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0%以上,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阿拉善盟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5%以上。2025年,全区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力争达到30%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70%,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40%以上,其余盟市均力争达到30%以上。


31、浙江

目标:持续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积极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稳步推进住宅全装修,实现全年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累计建成钢结构装配式住宅500万平方米以上,其中钢结构装配式农房20万平方米以上。

——2020年全省建筑工业化工作要点


宁波市

目标:加强装配式建筑标准化和评价体系研宄,加快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工作,努力实现“装配式建筑比例到2020年达到35%以上”目标;加快推进钢结构住宅试点工作,确保全年完成新开工建设钢结构住宅面积不少于50万平方米。

——2020年全市建筑业工作要点


三、专家言论

倪虹:装配式建筑发展将驶入快车道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指出,建设企业按时保质完成了武汉火神山医院、雷神山医院等应急设施建设任务,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作出了贡献。两所医院建设效率再次引发业界对装配式建筑的热议。专家认为,在政策不断蓄力以及新技术应用的双重加持下,装配式建筑发展将驶入快车道,但还需不断完善行业产品性能评价、产品标准体系以及质量管控机制,确保行业健康发展。


文林峰:积极推广钢结构装配式建筑 促进砂石市场供需平衡

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具有轻质高强、抗震性能优越、平面布置灵活、节能环保等诸多优势,在国外发达国家公共建筑以及住宅建设领域已得到大力发展,并形成完整产业体系。相比传统混凝土建筑,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可节约40%以上的混凝土用量,减少开山挖石和采砂,并降低50%左右的施工扬尘和建筑垃圾。大力发展钢结构装配式建筑是贯彻绿色生态发展理念的重要载体和抓手,有利于从需求端减少对砂石资源的依赖,促进改善现在砂石资源供需紧张关系,并可以有效推动建筑行业高质量发展,有利于拉动国内投资和消费,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文林峰:装配式建筑从起步到规模化发展,从政府主导到市场化跟进,正呈现出全国、全产业链全面发展的发展态势。

文林峰副主任指出,近几年来, 全国装配式建筑发展迅速,有望实现阶段性发展目标,即2017年住建部《“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确定的“2020年全国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5%以上”。按照住建部标定司的统计数据,2017年装配式建筑为1.8亿平方米,2018年为2.9亿平方米。

文林峰副主任介绍,住建部一直高度重视装配式建筑发展,从春节后至今一直在抓紧研究装配式建筑包括钢结构住宅的推进工作,要针对当前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解决对策。今年还要深入研究制定促进装配式建筑特别是钢结构住宅健康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标准。例如,目前正在研究启动开展装配式建筑设计作品征集,研究编制装配式建筑装修技术体系发展指南;开展钢结构住宅相关政策、技术标准的研究,努力打造需求方和上下游企业产业链协调推进的发展模式;今年还将举行第三届装配式建筑技能大赛,加大力度培育产业工人;正在起草装配式建筑软件技术发展指南,加快信息化、数字化在装配式建筑领域的应用。


仲继寿:随着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城市信息模型技术的发展与应用,建筑工业和装配式建筑将迎来快速发展的时机

他认为,装配式建筑具有四方面特点,一是建筑设计标准化,二是功能空间模块化,三是生产活动工厂化,四是现场作业装配化。尤其是模块式建筑,对于标准化程度较高的医疗建筑、人员宿舍具有先天的优越性。

未来对于医院、学校、宿舍、住宅、养老设施等,均可以规模化应用装配式建筑,尤其是模块化建筑,实现主体结构、围护结构和内装系统的全面工业化建造。他还特别指出,推动装配式建筑可持续发展,还需不断完善行业产品性能评价、产品标准体系以及质量管控机制。


丁士昭:激活市场需求是全过程工程咨询推进的主要驱动力

他建议,随着造价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化,设计院应积极改变“掐头去尾”的服务模式,发挥优势,向前拓展策划,向后提供精准发包、合约管理等“设计延伸”服务。

据此,培养“懂设计、懂材料、懂造价、懂管理、懂施工”的复合型专业人才,打造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金刚钻”,则是设计院的当务之急。

全过程工程咨询是市场的产物,要实现“真全咨”,既需要业主驱动,也需要政府部门下决心改革造价管理制度 ,更需要以设计院为主导的各类工程咨询服务方以项目利益为依托、以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作支撑,给业主带去实实在在的价值,并形成与国际接轨的行业标准,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全过程”。


宋兵:在并行设计中寻求突破是装配化装修快速发展的关键

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统计,2019年装配化装修建筑面积为4529万平方米,而2018年这一指标为699万平方米,增长速度明显加快。尽管如此,从总量上看,装配化装修还是偏少,同时装配化装修存在的成本偏高、质量粗糙等问题也亟需解决。宋兵对此表示,目前业内对于装配化装修的认识有了重大转变,接下来装配化装修还需在设计方法和空间净尺寸模数上加快变革。“成本偏高、质量粗糙、部品不匹配等问题,还需通过发展全装修部品集中技术来解决,只有实现部品标准化,才能降低成本、提高品质和减少损耗。”


马智亮:装配式建筑智慧建造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对于未来装配式建筑智慧建造的发展趋势归纳为四点:

①集成化

主要是两方面的集成:一个是应用系统一体化,包括应用系统使用单点登录、应用系统数据多应用共享、支持多参与方协同工作;另一个是生产过程一体化,包括设计 - 生产 - 施工 - 体化,可以采用EPC模式、集成化交付模式等。

②精细化

精细化也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管理对象细化到每一个部品部件。可借鉴制造业的材料表,在装配式建筑中也可以形成材料表,根据材料表在现场进行装配即可;另一方面是施工细化到工序,通过严格的流程化、管理前置化降低风险,做到精益建造。

③智能化

在管理过程中,既然是智慧建造,就要通过系统取代人,至少是部分取代人,包含代替人去决策,或者辅助人的决策。其中,用到的数据包括BIM数据、管理数据等。另外就是作业层,可以有类人工厂和现场的作业,实现智慧化,如在现场作业可能用到3D打印,在工厂里面普遍采用机器人,人工将会大量减少。

④最优化

一是要有最优化的设计方案,设计对于建筑全生命期至关重要;二是最优化的作业计划,无论是进行生产还是施工,构件生产、施工都需要最优化,特别是在构件生产阶段,我们要实现柔性生产,动态调整作业计划;三是最优化的运输计划,以求达到最短运输路径。


张宏:优化应用范围,加快推进装配式钢筋混凝土住宅产业持续发展

工业化装配式钢筋混凝土住宅现阶段可能有它的优势:在一定情况下和一定程度上能提高品质、提高效率并减少能耗和人工。

至于好住宅,个人认为应该满足以下六个评价标准:第一是安全健康,安全是指防灾减灾性能,健康指室内外环境品质和防疫性能;第二是绿色生态,住宅是量大面广的一种建筑类型,我国前几年65%~70%的建设是住宅,因此低碳节能性能和对环境的低影响开发很重要;第三是长寿命高耐久性,住宅的反复拆除和重建对资源能源的消耗巨大,住宅寿命越长耐久性越高,环保性能和生态性能就能越好,这是最大的节能减排;第四是艺术美观,住宅要有艺术感、形式感,这是城乡人文环境的组成部分;第五是物联网和智慧化,指基于物联网让住宅里的更多应用场景能够实现智慧化,且住宅数据系统能够基于网络实现分析、应用;第六是社会人文,任何住宅都要为人服务,为社会的发展服务,都需坚持以人为本。


陈锦石:完善预制装配式建筑产业管理体系

陈锦石建议,一方面,加快落实预制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的统一性,并且完善评价标准的条文解读。组织行业从业人员统一宣贯和培训。各地预制装配式建筑评定专家需经住建部统一培训、认证,并取得认证资格。对预制装配式建筑深化设计人员从结构设计、构件加工、构件运输、构件吊装等维度进行资格认证,必须持证上岗。

另一方面,各主管部门联合企业做好培训和推广工作,制定完整的施工工艺技术规范和质量监督体系,形成完善的规范标准。预制装配式建筑优先采用EPC总承包,从设计-采购-施工全方位把控产品质量,真正实现全过程、全专业综合高效管理,实现装配式建筑全面稳步健康发展。继续加大对新材料、新工艺的研究,消除目前存在的质量通病问题。完善国内现有图集和施工操作手册,增加常见质量问题的处理措施。


樊则森:装配式建筑与智能建造融合发展是建筑产业的新机遇

就当前及今后装配式建筑和智能建造的融合发展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供参考。

①不能等到实现了“三化”以后再去实现智能化。

装配式建筑和智能建造需要两步并跑,融合发展。这需要从顶层设计的角度,梳理与装配式建筑智能建造先进生产力相适应的建筑组织管理模式,参考发展高铁、大飞机和航母的系统工程思维,全方位、全过程统筹高质量建筑产品供给。还需要对标国际通行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改革工程建设招投标体制和利益分配格局,在积极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同时,孕育有利于智能建造产业发展的市场环境,并通过立法立规,形成长效机制。


②加强建筑科技投入。

首先,装配式建造方式是实现建筑工业化的重要抓手,也是实现智能建造的关键过程,不能简单跨越,需要继续加大国家级重点专项的推动作用,稳定相关政策,鼓励社会力量继续积极投入,力争用5年时间从目前的跟跑上升到并跑。其次,数字信息驱动机器人参与建造是智能建造的典型特征,要加大智能建造机器人的研发,现阶段宜重点推进工厂生产环节的机器人的工程应用,适度投入施工机器人相关研究。最后,科研投入要清晰指向装配式建筑与智能建造融合发展的领域和方向,避免因为路径模糊造成认识误区,牢固树立装配式建筑和智能建造融合发展,一茬接着一茬干的正确观念。


③科学决策,用开放的态度、发展的眼光和颠覆式的创新,发挥我国在互联网和5G领域的技术优势,突破智能建造关键技术。

数字设计是智能建造的基础,目前我国主要数字设计软件的基础性技术都来自国外先进国家和地区,从信息安全的角度应该发展自主知识产权的BIM软件,大方向是完全正确的,但也要以开放的态度积极融入第四次产业革命的国际化进程,力争实现并跑,最终领跑。因此,应该用辨证和发展的眼光来规划我们的发展路径,避免过多基于计算机技术的重复投资、重复建设、重复研究。而是对标新动能,基于互联网、5G等新平台,开发颠覆性、替代性的软件产品。

(文章来源:建筑工业化装配式建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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